问题 | 被殴打了是怎么处理的法律? |
释义 | 律师解析: 1、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是进入法律程序的开始。2、公安机关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致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一般行政拘留15天以下、罚款),并且进行民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致人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样进行民事赔偿。3、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最好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判决赔偿。如果不构成犯罪,对方也不想赔偿,只能直接起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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