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都有的极端现象是怎样的 |
释义 | 债务纠纷都有的极端现象如下: 1、暴力逼债; 2、涉黑逃债; 3、自残要债; 4、霸道拒债; 5、恶意逃债; 6、消极避债;等等。 一、公司怎么逃避债务 公司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公司的逃债行为予以撤销。公司的逃债行为可能有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还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是逃债行为。 二、债务人出逃的有效方式有哪些? 债务人逃债的方式有: 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登记的动产如机动车等登记在关联人名下。 2、虚假抵押。借用不动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将其所有不动产虚假抵押在他人名下。 3、虚假债务。签订虚假合同,建立虚假债务,然后虚假偿还,转移财产。 4、破产逃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之法定条件,在债务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破产进行彻底逃债,然后再以财产以隐名股东身份方法重新成立公司。 5、利用企业改制进行逃债。 6、利用公司分立合并进行逃债。 三、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的 对于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签订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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