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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鉴定哪些内容
释义
    一、司法鉴定哪些内容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二、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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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