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丢失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受理对象及办理地点 已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在重庆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向我市居住地安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二、申办材料 (一)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2、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不予异地办理的主要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不一致、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情况,申请人应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重庆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流程》 第一条 受理对象及办理地点 已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在重庆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向我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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