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其他党员互评的意见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个人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学习的整体意识还不强。 2、对党史教育的有些资料学习不扎实,需要继续加强学习,同时提高钻研精神。 3、与本支部及其他支部党员间沟通少。 4、没有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期望多影响和发展身边的同事加入党组织。 5、工作作风过于拘谨不够大胆。 6、存在安逸主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 7、对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进取性和主动性不足。 8、平时做事太注重于细节,有可能忽视了对整体的把握,需要进一步深化。 9、在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研究不全面,有时会对一些细节把握的不够好。 10、在预备党员期间,能努力理解党组织和培养人的培养教育,克服自我存在的不足。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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