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逃离加害人 2、报警 3、验伤 4、求助 家暴那些事……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在美国家暴受害妇女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女人遭丈夫打,约有20%~30%的女人遭现任或前任男友的肉体上的虐待。家暴是妇女遭受严重损伤的最常见的原因,约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上。 如此频发的家庭暴力事件,使得将家暴纳入有效的法律干预之下,刻不容缓。1824年,美国密西西比州制定了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协议》,如今,世界上已经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家暴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立法。之前我国法规对家庭暴力的干预仍零散的分布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执行力严重不足,缺乏综合性的专业立法,难以跟上反家暴的现实需要。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将受到更完善的法律保护,这对于我国反对家庭暴力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