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这样的,如人死亡了,是需要向社保局进行申报,一般是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费的,还可以顺延领三个月的养老金。如果死亡人还没有年满七十周岁,继续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余下几年的社保金,因为社保金是最低保险障十年的养老金领取的。超越七十周岁了,死亡后的一个月可以就终止发放了。 一、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申领养老金的条件有两个,分别是满足缴费年限和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结地方养老保险关系。 1、缴费年限条件:中国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是需要缴费累计满十五年的养老保险才能申领养老金,还有如果个人缴纳满15年的社保,但是个人还没有到达年休年龄,还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也是要继续缴纳社保的,不是说缴纳满15年就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金是缴纳是越多就领取得越多的。 2、退休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还有一种情况,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二、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一)在参保期间导致意外死亡的,但是养老保险金还没有领取的,那么他的丧葬补助金就会按照去世以前的年度省内职工人员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说白了就是因公或者因病去世的,并且一直在领取养老金期间的,突然去世之后就可以再领取两个月的,也是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其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二)职工已经退休之后,个人账户还有结余的,返还个人结余部分,在老人去世之后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也是按照其本人在生前的两个月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