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下午可以办理身份证不? |
释义 | 可以在下午办,只要在派出所相关部门工作时间内都可以办。办理的工作时间一般都是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身份证到期换证,只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快到期的身份证等资料就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更换了;由于各地对于身份证办理的条件有差,所需要的资料确实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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