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解除关系要带什么资料? |
释义 | 律师解答: 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2.双方各自的单人证件照;3.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实务中,民政部门一般要求双方在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加盖手印,因此不建议提前签署协议再到民政局办理手续;4.双方结婚证原件;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民政局一般会提供模板,同样需要现场填写并签字。个人建议:离婚前先致电当地民政局咨询离婚程序以及所需材料,各地民政局的办事流程以及要求的材料文本格式可能会有差异。比如,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前通过官网或者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预约,有些城市地区则不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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