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要按手印吗? |
释义 | 欠条上不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以下因素也影响欠条效力: (1)标题写明“欠条”; (2)写明欠款原由,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欠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欠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5)写清楚出借的方式; (6)欠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最好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8)“立此为据”作为欠条正文的收尾。 一、收条和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一、收条的具体格式如下: 1、首部: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尾部: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二、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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