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江苏省最新的关于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是《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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