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统一规定,现已实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待学生核心数据与公安部身份证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后,教育部即为学生配发全国统一的正式学籍号,之后只需要转入、转出的学校在网上进行对接即可。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