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肥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基础人才六大类和新引进的来合肥市工作的高级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法律依据: 《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基础人才六大类,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标准见附件)。对其他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三条 对新引进的来本市工作的高级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可享受产权型人才公寓,也可承租租赁型人才公寓。对来本市工作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基础人才,可提供公租房或发放租房补贴。 《合肥市人才分类及相应人才公寓面积标准》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