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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释义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租赁提取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金额的50%,每年可提取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
    2、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的30%;
    3、购买有所有权的房屋或者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有所有权的房屋,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也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员工及其家属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账户存储余额的60%,也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4、偿还本市所有权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家属只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款金额。
    职工及其家属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金额的60%。第三套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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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8: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