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啊 |
释义 | 农村申请宅基地去派出所办理。农村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比如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材料、新成员家庭名单、分户申请单;如果是离婚的话则要携带离婚证书;由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然后村委会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就算申请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农村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还可以。能够申请宅基地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也就是说农村子女因为结婚需要和父母分家时可以申请宅基地。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这种情况是有外来成员来本集体落户时可以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其他集体的成员是无法在本集体申请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人群可以在本集体内申请宅基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盛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是什么 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可以具体咨所在地相关部门。一般申请条件如下: 1、因分户缺少宅基地; 2、外来人口落户到当地,没有农村宅基地;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被消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区域,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居所。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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