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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债权有什么清偿顺序
释义
    债务到期的清偿顺序为:1.到期的债务。2.担保的债务优先。没有担保的债务,优先清偿负担较重的。如果负担相同,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清偿;到期时间相同,则按比例来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一、到期的债权。二、若所有债权皆到期,则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若债权未经担保,则先清偿负担较重的债权;若负担相同,则按债务到期先後顺序来清偿;若到期时间相同,则按比例来清偿。《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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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