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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大厅 离婚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政局申请离婚手续有以下流程: 1、预约阶段,在民政局的官网上预约登记,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协商一致, 签订离婚协议 书; 2、申请阶段:男女双方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3、审查阶段:民政部门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离婚冷静期 :在申请离婚登记的三十天内当事人双方可以申请不离; 4、登记阶段:在三十日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的领取离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一方不愿意离婚 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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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