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后股权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质押的股权是不能进行转让的,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的股权。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否有效? 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是什么呀? 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能实质押吗? 能,但是被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有权处分的股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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