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办理。1、需要《工商核名申请表》并核名,核名成功后申请注册公司;2、选定工厂地址,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必须;3、根据核名结果拟订《联营合同》, 或者不用联营合同,直接拟订《公司章程》并股东签署;4、拟订董事会决议;5、拟订委托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的决议;6、 设立一个临时帐户,把注册资金打入一个帐户,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7、凭以上资料办理营业执照完成, 再凭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8、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即可。 法律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应当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三)申请企业章程;(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五)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申请企业购置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者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八)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九)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上述材料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系统获取的,审核机关可不再要求申请企业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