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死刑案件中达成和解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程序,法律并未规定和解对刑事诉讼程序有影响。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和解方式处理。但是,对于被害人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须经被害人同意,经审判机关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该规定说明了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但并未规定和解对刑事诉讼程序有影响。 2.《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和解意见的,可以在裁判前或者裁判中达成和解。经人民法院依法批准后,撤回起诉,或者不起诉,或者依法宣告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减轻刑事责任。”该规定明确了和解的具体适用方式,但同样未规定和解对刑事诉讼程序有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不参加刑事诉讼或者撤回起诉、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达成和解协议的,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该规定明确了在刑事诉讼中和解的影响范围,但同样未规定和解对刑事诉讼程序有影响。 因此,在死刑案件中达成和解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