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如下: 1、适用条件不同。 2、程序不同: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 一、死缓最低会服刑多少年 死缓最低服刑时间是十七年。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包括罪该处死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意思是什么 死缓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制度。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可以处以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具体有: 1、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观察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三、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与缓期执行存在以下区别: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期执行也称死刑缓期执行。一般亦称死缓。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