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
释义 |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一、公司关闭孕妇赔偿标准 公司关闭孕妇赔偿标准为: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公司破产倒闭,劳动关系无法存续,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2、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公司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遇公司破产关闭,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公司应当将其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孕妇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孕妇女职工。 二、女职工哺乳期有什么待遇 女职工哺乳期的待遇如下: 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长至哺乳期满才能终止合同; 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4、对于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增加一小时。 三、关于未婚先孕被公司辞退的问题 未婚先孕被公司辞退不合法,公司不得以未婚先孕为理由单方辞退女职工,女职工主动要求辞职的除外。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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