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起诉学校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费用为50元;如果超过1万元的,按照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法交纳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