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购房需要注意哪些因素 |
释义 |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的因素有:借款人应当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注意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一、南京房贷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贷款购房: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二、毒品犯罪后可以贷款吗 只要是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的,都可以申请贷款,这个和贩毒与否不重要,一般来说需要自己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和信用。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5、有的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三、上海公积金买房条件 在上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要求购房者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且在上海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另外贷款人的信用必须处于良好的状况,同时还应该证明贷款人有偿还贷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的能力; 2、如果是城镇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而且借款人所购买的住房需要得到贷款人认可,同时购房人还应该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需要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作为给贷款人的抵押,同时还必须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以此作为偿还的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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