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者应当仔细了解证券基金产品,选择符合自身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避免盲目跟风投资。同时,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应当认真核对相关资料,避免签署虚假合同或未经审慎考虑的协议,避免陷入经济纠纷。若已经产生经济纠纷,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五条 证券投资基金依法受理设立,遵守交易所规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内容采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符合公平、合理、有序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五条投资者对母基金的单位份额行使知情权。母基金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子基金的资产组合、规模以及合同等情况。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投资咨询机构等不得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或者含有误导性的投资建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投资者和基金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及管理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