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一)一般情况下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受理、涉税信息比对、组织税款入库等职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应税污染物监测管理,制定和完善污染物监测规范。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