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时限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的规定是20个工作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申请公开的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一、行政处罚公示期满后又要来怎么办 行政处罚公示期满后,应当撤下该处罚公示。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可以上网吗 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不得在网上公。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向公开义务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公开义务人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权利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三、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怎么办 拆迁户可以申请信息公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若已过答复期限被申请人仍未向拆迁户公开协议,那么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过法定期限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有的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为由,拿走拆迁户签过字或按下手印的协议,迟迟不返还到拆迁户手里。而一旦两份协议都被拆迁方拿走,拆迁方就有可能擅自修改协议,这样就使被拆迁人的核心利益时刻处在风险之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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