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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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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3: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