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指控人的证言在判决结果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法官会结合其他证据,并对被告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评估,最终形成独立的判断。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可以陈述事实、申辩理由,发表意见,进行辩论,提供证据和质证证人,进行辩护活动。 2.《刑法》第36条规定,对于被告人的证言,法院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评估。 3.最高法院关于证人证言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法院应当根据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信度及其他证据的证明力,综合分析判断证人的证言是否具有说服力。 总结:被指控人的证言对于判决结果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法官会结合其他证据,对被告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做出独立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