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辩护权,可以提出质询权。但是,被告人不得阻碍证人作证,如有需要可以由法庭指定进行审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提出质证、辩解、申辩和抗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证人作证,有权进行质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证人应当如实作证,不得拒绝,不得隐瞒真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法庭对证人的证言采信程度,应当根据证人的身份、证言内容、证言的真实性、证言的相互印证等因素综合衡量。” 因此,被告人虽然有权提出质询,但不得阻碍证人作证,如有需要可以由法庭指定进行审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