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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释义
    试用期也应当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职工可先与公司协商缴纳,也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需与员工平等协商,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无故延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本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其加收滞纳金。
    一、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该怎么赔偿
    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不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
    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缴纳社保,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在合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于此同时职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1)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5)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6)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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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