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经营危化品的处理方式如下: 1、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并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 并处1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 并处15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 并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