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释义
    (1)本人申请报告;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市辖区连续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3年证明材料(由受理民警在福建省治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打印)。连续居住时间以连续办理《居住证》时间为依据,《居住证》颁发前已连续办理《暂住证》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时间;
    (4)与市辖区就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满3年以上及在市辖区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凭证(或本人依法持有在市辖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3年凭证);
    (5)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产权(自建住房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落户在市辖区就业单位名下住房的,还需与本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3年和在本就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或本人在市辖区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3年以上)的凭证;
    (6)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需要随迁的,还需提供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居民户口簿》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经大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之一)。
    一、员工弄劳动合同武汉落户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在武汉交纳社保满2年以上,出具社保证明,工作单位和签署的劳动合同,有自己家庭名义的房产证,就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武汉手续。
    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3、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2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