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残疾人补助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1、肢体残疾本人低保对象的,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人均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每人60元/月的生活困难补贴;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60元的重症残疾人护理补贴;本人不是低保对象的肢体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2、言语和听力残疾重度一级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本人是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60元的重症残疾人护理补贴。3、智力和精神残疾重度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本人是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60元的重症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级精神残疾补助标准 精神二级残疾政府补贴和当地经济与政策有关,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劳动年龄段内18-55如果是重残无业的残疾人,享受当地低保同等待遇(现在520元/月)如此人以享受低保可申请特困补助100元/月;精神二级残疾与低保挂钩,发放至低保存折。肢体二级属于重残可以享受以上政策。残疾人救助标准为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有精神二级残疾证可以申请以下补助:可以申请低保;经济条件贫困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或治疗补助;医疗保险由政府代为交纳。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残联咨询低保不分等级,只有差额和全额说,还和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有关。残疾人二级,属重度残疾,申请低保评估家庭收入时按无劳动能力认定。是否能申办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额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然后才是残疾等级有上浮。另外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有补助的,目前国家的残疾人补贴只是针对特别贫困的重度残疾人,你虽然是二级残疾,达到了重度要求,但是如果没有享受低保,是没有补贴的。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二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5 三级残疾人每月补助 三级残疾人国家补助金额如下。(一)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二)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三)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国家对二级残疾人每月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二级残疾人每月补助标准为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残疾人补助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残疾人,可以本人作为户主,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补助金)申请:1、第一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2、第二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5倍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3、第三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5倍以上的,但是本人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未婚、离异、丧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残疾人标准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我国残疾人的认定标准是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87年定为五类、95年暂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和肢体等六类残疾标准。 农村特困户补助标准 每个地方的补助标准不同,比如,大连:一、执行标准(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兰店市(不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80元;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保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金州新区、普湾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调整。(三)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在执行当地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资金保障此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后,各级财政资金分配比例与以往保持不变,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由市财政补助65%;普兰店市(不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由市财政补助75%;金州新区、保税区、高新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普湾新区,以2010年市财政全年实际补助的低保资金额度作为基数,实行定额补助;市政府给予特殊政策的瓦房店市原华铜矿地区及甘井子区中、下泉地区,仍按原政策执行。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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