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是否可以强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以提高就业率? |
释义 | 学校为了就业率让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是胁迫签订就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包括欺诈、胁迫、免除用人单位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等。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包含《劳动合同法》中的必要条款。除了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还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等事项。学校让学生签订劳动合同,须学生自愿并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一、学校为了就业率让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胁迫签订就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确定,是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即为有效。 劳动合同还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的必要条款。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通常学校为了就业率,让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学生自愿的,并且没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签订了这份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是属于无效的。除非是学校安排,但是学生自己也愿意签订,那这种劳动合同就是属于有效的劳动合同。 结语 学校为了就业率让签的劳动合同有效性存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如果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是被胁迫或欺诈等手段所迫,违背真实意思,该劳动合同无效。除非学生自愿签订,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这样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因此,学校为了就业率而强迫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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