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给的彩礼一定要还回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男方给的彩礼是否要还回去,分情况:1、但一般对彩礼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由此可知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男方的。2、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