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集团司法解释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 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主犯 。对于主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