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用度之后,才答应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公道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看清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要出示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房屋测绘成果》、《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你收楼时没看到,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买房人除收到相关验收表格外,自己也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自行检查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 1、房屋尺寸。房屋在尺寸、高度、宽度上最容易出问题,出现面积缩水的问题,因此需要特别检查。 2、检查卫生间是否漏水施工单位验收需要进行蓄水试验。购房人如果不放心,可在卫生间内蓄水,24小时后到下层住户的卫生间向上观察,如无漏水特征,即为合格。顶层住户要在下雨时重点查看屋顶是否漏水,可看边角是否有水印。 3、在验房时要留心一下厨房是否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厨房应设置洗涤池、炉灶、排油烟机等设施或者预留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