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查封房产到期后,可以申请继续续封。 那么,法院查封房地产主要有哪两种情况? 一是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二是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其中第一项分为诉前查封和诉讼中查封。在执行过程中对房地产进行查封,是因当事人提出执行担保或是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而由法院采取的措施。为了使法院的判决今后能够执行,由法院对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其他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用以避免当事人将财产出卖、转移或损坏,财产为房地产时,还能防止其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是由法院依据其职权作出。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