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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证的开立说明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
释义
    

法律主观: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根据我国《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应当与开证行签订协议,同时向开证行提出担保;并应当提交其与受益人签订的贸易合同。开证行方面,则应当根据贸易合同及开证申请书等文件,设置信用证付款期限、有效期、交单期、有效地点。
    

法律客观: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十三条 开证银行与申请人在开证前应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开证行可要求申请人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合法有效的担保。 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须提交其与受益人签订的贸易合同。 开证行应根据贸易合同及开证申请书等文件,合理、审慎设置信用证付款期限、有效期、交单期、有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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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