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育津贴办理成功后多久到账
释义
    生育津贴办理成功后一般不超过二十日到账。
    生育最新政策如下:
    1、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2、医疗补助: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目前,在产检和分娩等其它项目上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综上所述,申报材料提交到当地经办机构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9: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