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办理成功后多久到账 |
释义 | 生育津贴办理成功后一般不超过二十日到账。 生育最新政策如下: 1、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2、医疗补助: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目前,在产检和分娩等其它项目上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综上所述,申报材料提交到当地经办机构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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