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支票付款人名称是必须记载事项吗: 支票付款人名称是必须记载事项。 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1、票据文句。票据文句是表明所签发的票据为何种票据的文字表示,我国票据法规定,在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 2、支付文句。支付文句是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的表示。我国票据法规定,在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票据金额。票据金额是出票人委托付款人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的具体数额,亦即持票人得行使的票据权利的具体数额。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确定的金额。但我国票据法同时也规定,票据金额在出票时可以不记载,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从而形成票据金额空白的支票;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是出票人在支票上记载的、受出票人委托承担支票付款的人。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付款人名称。由于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且须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因而,支票的付款人应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5、出票日期。出票日期是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日期。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出票人即签发支票时的行为人。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时,必须由出票人签章。 综上所述,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