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是否可以在诉讼后达成? |
释义 | 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调解,依法依规进行,重点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对无争议、充分证据的案件进行简便调解。调解可由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署名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是可以调解协商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很重要的程序,并没有规定在哪一阶段才能调解。 庭前调解完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进行的,并且强调要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对当事人双方在案件事实上无争议,证据充分,是非明确,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拓展延伸 和解协议的可行性及影响因素 和解协议的可行性及影响因素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诉讼后达成和解协议可能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合作态度对可行性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双方都愿意通过和解解决争议,并且展现出积极的合作精神,那么达成和解协议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其次,争议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也会影响和解的可行性。如果争议较为复杂或涉及重大利益,双方可能更难达成一致。另外,法律和法规的限制、法院的支持和监督以及其他第三方的介入也可能对和解的可行性产生影响。综上所述,和解协议的可行性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争议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 结语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程序,可以在任何阶段进行。庭前调解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强调当事人自愿、事实无争议、证据充分、是非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书应明确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署、盖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反悔时,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和解协议的可行性取决于当事人意愿、争议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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