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律师是可以辩护的,而且可以做的工作非常多,辩护律师应当全面阅卷,了解案情,认真审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的事实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出于自愿,有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等非法取证等情况,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一、刑诉法15条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预交罚金等,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及至免除刑事处罚。并且在讯问时应当告知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 二、刑事案件请律师会见多少钱 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在查阅案件以后,经过分析研究,对案件基本有个了解后,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并使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得到解答,在开庭前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见犯罪嫌疑或被告人也是一种调查研究。首先,了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和关于犯罪事实和情节的陈述。由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案件情况了解得最清楚,同时也是最关心案件结果的人。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指控,一定会提出许多理由来为自己辩解。只要我们耐心听取他的陈述,从中可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线索的证据。因此,对被告人进行会见,往往是律师进行辩护的论点的主要来源。其次,在阅卷中产生的问题,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查对,求得解答。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谈话是辩护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