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宣判结果时律师是没有作用的,可以不去。但如果是约定为全权委托则应当出庭(包括代签收判决书等),以及约定代为上诉申诉等,代理律师或委托代理人都应出庭,同时司法解释是要向代理人或辨护人送达判决书的,从这方面理解则应当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