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还能找法官沟通吗? |
释义 | 一般来讲,起诉开庭后是围绕着起诉书所提出的指控、诉求展开法庭调查和确认工作。如果原告“反映问题”是为指控提供新的证据是可以的;如果这些新反映的问题超出了指控内容,成了新的指控和诉求,原则上应该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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