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
释义 |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 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但对于其它未履行部分,法院不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效力。 一、向对方如何索要子女抚养费 向对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下: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子女抚养费实际上主要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抚养费。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索要子女抚养费。 二、求7种借条法院不认可怎么办 1、以借款形式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2、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3、超过了借条的诉讼时效; 4、借贷合同无效的; 5、只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的; 6、约定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 7、约定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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