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选择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影响其后续维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在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前,应该仔细权衡其利弊,尤其是如果被害人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无力或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此外,被害人还应该注意时间限制,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期限为公诉阶段之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同时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被害人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权利,可以在刑事判决确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害人有权在公诉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权利的,可以在刑事判决确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使,不影响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直接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