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放弃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民事诉讼中追求赔偿的权利。 被害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权利,是指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放弃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但是,如果被害人在放弃附带民事赔偿权利之前已经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或者在刑事诉讼中放弃附带民事赔偿权利后,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年)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均不属于放弃附带民事赔偿权利。因此,被害人在放弃附带民事赔偿权利后,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请求对被告的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权利的,不影响民事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侵权人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