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一旦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通常是不能再撤销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有误解或者因为不当行为被误导,导致放弃附带民事赔偿的决定存在不公正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承认。但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得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和解协议或者调解书。但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得撤销。 第一百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判决、裁定。但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撤销: (一)双方当事人有欺诈行为; (二)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 (四)新发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 (五)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六)原判决、裁定有其他严重错误。 综上所述,被害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后通常是不能再撤销的,但若存在不公正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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